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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山防災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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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山防災

整體性治山防災

(一)主要針對沖淤嚴重之野溪坑溝及崩塌、地滑地,以防砂壩、潛壩或整流、護岸、堤防、排水等工程方法,因地制宜,相互配合運用,能於短期內有效防治災害及維護水土資源等具體效益之一項重要經建計畫;近年來,國人對環境保育意識之提昇,在治理方法上,積極推動自然生態工法。

(二)以集水區為單元之整體治理計畫,東部與西部地區分別於68及81年度成立,截至89年度止,東部地區共投資126.73億元,西部地區241.04億元。

(三)推動第三期 (90─93年)治山防災計畫,90至93年度經費113億2,300萬元,辦理防砂治水工程、崩塌地處理、環境保育、工程維護與突發性災害治理及集水區規劃及試驗研究等工作,共計4,918件。

(四)推動第四期(94─97年)治山防災計畫,加速完成重大土石流災害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維護山坡地安全,有效防治土石災害,營造優質、安全、生態之集水區環境,達到水土資源保育的目標;建立生態健全之防災設施,儘量採取生態工程以兼顧防災安全與生態保育,以環境景觀改善方式,產生加值效果,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94至97年度經費60億6,761萬元,辦理土石流災害防治、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處理、全流域整體治理及重點集水區調查規劃、推動生態工程、山坡地環境景觀綠美化、突發性災害治理預估及工程維護等工程,共計3,445件。

(五)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以「水、土、林、動、人」思維,考量「治山」、「防災」、「保育」及「 永續」等4個面向,研擬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中長程)計畫,第一期(98-101年)共編列78.753億元,其中98年度經費21.2億元,99年度10.633億元,100年度22.96億元及101年度23.96億元;第二期(102-105年)共編列108.22億元,其中102年度經費25.94億元,103年度經費27.51億元,104年度經費27.45億元及105年度經費27.32億元;第三期(106-109年)計已編列84.04億元,其中106年度經費28.15億元,107年度經費25.7億元,108年度經費30.19億元。辦理「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水庫集水區保育」、「治山防災」及「山坡地監督與管理」等4項子計畫,並與特別預算之執行配合,共同推動山坡地水土保持工作,期能藉由軟體、硬體並重之各項保育治理措施,達成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增進國民福祉等主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