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報取締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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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安全與民眾生命財產及自然生態平衡息息相關,山坡地管理除針對合法開發案進行一系列之監督管理之外,另一個重點是山坡地在遭受不當使用時能即時予以制止,以避免違規行為造成環境之破壞,並適時進行復舊作業,期能回復原有風貌。
查報取締機制之建立係為確實制止不法之違規行為發生,對於確屬違規案件施以適當之處罰,以防止山坡地遭違法使用。為掌握全面性之通盤資訊,山坡地違規行為之查報,不能僅依賴單一體系之運作,而需建立多元化資訊提供管道。
由各項通報來源取得之查報案件,包含由鄉鎮公所查報、縣市政府自行查報、民眾檢舉、水保局各工程所查報、衛星影像偵測變異點、網路檢舉或其他單位移來案件等等。
以上諸類受理案件由縣市政府會同有關單位進行查明與現勘作業,鄉鎮公所巡察人員可配合現場查報取締輔助之現代化工具,透過資訊技術整合個人數位助理(PDA)、全球定位系統(GPS)儀器、數位相機及雷射測距儀等設備,蒐集到現場完整的資訊,並大量縮短查證時間及紀錄資料之動作。
當查證結果判定為非違規時,該案件即屬結案;若查證為違規時,則進入處分作業程序,處分包含行政處分與移送司法機關兩大類,其中行政處分又可分為限期改正、罰鍰、移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處分項目,各項處分案件經處分人完成其相關處分處理程序後即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