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修農路如何申請補助辦理? 更新日期:109-11-04 瀏覽人次:212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一、 山區農路易發生災害,本局自賀伯颱風後即停止新建農路(含產業道路),但民眾若需要自行闢建時,則應照水土保持法有關規定申請核准後始能動工。 二、 農路改善及維護為維持農村運輸交通之主要工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地方制度法,農路改善與維護屬地方政府辦理事項,自90年度起為配合中央補助制度之改進,由行政院以ㄧ般性補助款統籌分配縣市政府執行。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