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修正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 更新日期:109-10-20 瀏覽人次:35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農村再生計畫若有涉及社區發展願景變更、實施社區範圍變更及公共設施之變更等其中之一修正,應依訂定農村再生計畫之程序規定辦理。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