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後,該向何單位申請需求。 更新日期:109-10-20 瀏覽人次:28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為推動由下而上之農村再生活化工作,強化農村社區之自主精神,落實農村再生計畫內容,農村社區得依已核定之計畫內容,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