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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村產業跨域及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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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村產業跨域及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

主辦單位
農村建設組
為逐步落實農村再生工程生態檢核作業,於12月2日完成「農村產業跨域及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第九點及第九點附件二修正函行;並於12月30日研訂除外情形適用範圍,以利實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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