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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彈性上下班暨差勤管理要點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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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彈性上下班暨差勤管理要點

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91年4月26日水保人字第0911808116號函公佈
中華民國92年4月2日水保人字第0921843657號函修正第四點
中華民國94年7月8日水保人字第0941844877號函修正第二點
中華民國98年2月9日水保人字第0981857583號函修正第二點
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水保人字第1001856978號函修正

法規內容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稱本局)為提高行政效率,符合人性管理理念,及有效運用辦公室自動化,實施彈性電腦差勤管理。

二、本局除本機關正、副首長、主任秘書、簡任以上人員(含組室主管、副組長、總工程司、副總工程司、簡任正工程司及專門委員)及簽奉核准免刷卡簽到退人員外,其餘人員一律使用識別證刷卡簽到退管理系統管理。

三、本局員工原使用之職員證一律改用附有磁條之識別證,由人事室統一製作,俟離職時繳還註銷。

四、識別證遺失時,應簽請補發,補發識別證之工本費180元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五、考勤管理 

(一)  依規定辦公時間到勤、於進出時各刷卡1次。

(二)  請假、休假或出差、因公臨時外出人員,應先辦妥差假手續送人事室登錄備查。其須於辦公時間內到勤或提早退勤者,依實際進出時間刷卡。

(三) 因公加班者,應事先請示,經單位主管(含)以上人員核可,並於加班開始及加班結束時刷卡。

(四)  星期假日加班人員,於加班始末(實際進出時間)刷卡簽到退。

(五)  本局上班時間分「核心時間」與「彈性時間」:「核心時間」全體員工均需到公服勤,「彈性時間」得由員工根據個人需要自行選擇上、下班時間,惟全天上班時數不得少於8小時。

(六)  職員彈性上、下班刷卡登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下班起迄時間:8時至9時,中午不實施彈性上班,下午17時至18時。

(七)  核心上班時間為;9時至17時。

(八)  請假時間計算方式:
全日請假:按正常上班時間,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上午請假:按正常上班時間辦理,自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下午請假:按彈性上班時間辦理,上午上班滿4小時後計算之。
未開始上班即行請假者,一律不具彈性,依正常上班時間8時30分起算。

(九)  各單位於彈性上班時間,至少須有1人以上上班,從事接聽電話及其他聯繫、協調等事項。

六、駕駛、技工、工友之管理有關事項比照職員辦理。

七、人事室應另備妥簽到(退)簿,遇刷卡機故障時,供職員簽到退。

八、新進人員報到後,先由主辦單位發給臨時卡刷卡,至領取新製識別證時再行交還。

九、上班時間內,人事單位得不定期派員查勤,經抽查未在工作崗位且無法提出說明者,依規定以曠職處理。

十、本局員工進入本局均應帶識別證,識別證應親自持用,不得委請他人代為刷卡或代他人刷卡,違者經查獲屬實,第1次予以口頭警告,累積3次者處予申誡1次。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視需要適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