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更新日期:106-11-11 瀏覽人次:57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法規沿革 關於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之法律 (昭和四十四年七月一日法律第五十七號) 最終修正年月日:平成十七年七月六日法律第八十二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第五條) 第二章 關於陡坡地崩塌危險區域之管理等(第六條~第二十條) 第三章 關於陡坡地崩塌危險區域之費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 第四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之二) 第五章 罰則(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04-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odt -- 1601-01-01 odt 04-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doc -- 1601-01-01 doc 04-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pdf -- 1601-01-01 pdf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