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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0年至63年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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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0年至63年

民國50年至63年重要記事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時期 )

一、背景

民國43年在農復會支助下,台灣省農業試驗所辦理海拔100至1000公尺之間之「農林邊際地可利用限度分類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全台山坡地沖蝕嚴重,亟待調整土地利用,實施造林及水土保持處理,此為促成政府成立水土保持專責機關之背景原因。民國48年8月7日之水災,造成台灣中南部嚴重災情,台灣省政府即成立「台灣省山地農牧資源開發計畫委員會」,進行籌劃山地農牧資源開發、保育專責單位。民國50年4月11日在現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里光華路六號成立隸屬農林廳之省屬三級機關「山地農牧局」。

二、業務

山坡地宜農、宜牧地之調查、區分、規劃,山坡地農牧土地利用之法規研擬、山坡地農牧地之整理利用、水土保持有關工程、山坡地農藝園藝及其他經濟作物之改進與推廣、山坡地畜牧之改進與推廣、其他有關山坡地發展利用保育。

本局工作處在民國63年2月以前內部未分課辦事,掌理業務為山坡地水土保持推廣、山地農藝園藝暨畜牧事業之輔導及推廣、山坡地發展、保育。

三、組織

(一)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成立於民國50年4月11日,山地農牧局內設置「土地整理組」、「水土保持組」、「農業組」、「畜牧組」等4個業務組,及「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等3個行政單位,局本部編制員額為122人,轄下分期設立第一至第八工作處,編制員額為120人。

(二)56年6月修正增設「安全室」,成為4個行政室、4個業務組,局本部員額仍維 持為122人。